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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拒绝赡养九旬老父亲,法院:支持!不用付赡养费
俗话说
养儿防老、积谷防饥
为人子女赡养父母
自古以来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
但上海有一位市民王小姐
面对自己年逾90的老父
却拒绝承担赡养义务......
新华社照片 图文无关
王先生与妻子共育有两子一女,妻子去世后,王先生便与大儿子共同生活。一年前,大儿子也因病过世。
王先生认为,小儿子与小女儿都没有给予过自己赡养费,请求法院判处小儿子与小女儿每月向自己支付赡养费3000元。
随后,
王先生也因犯强奸罪
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小女儿看来,父亲更像是一个恶魔,不仅没有尽抚养义务,更摧毁了自己的一生。如今,已经60多岁的她孤身一人,患有多种疾病,每月也仅有不到3000元的养老金。在她看来,自己孤苦无依很大原因要归咎于父亲。
综上所述,小女儿拒绝给付赡养费。
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原告王先生已逾90岁,大儿子去世以后独自一人生活,确实需要聘请保姆照料日常生活。
并且小女儿目前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,每月养老金不足3000元,自身生活比较困难。小女儿考虑到自己曾经遭受的伤害、目前的身体状况与经济能力等,不同意支付原告王先生赡养费合情合法。
据此,长宁法院判决小儿子每月支付王先生赡养费1000元,驳回原告王先生要求小女儿支付赡养费3000元的诉讼请求。
(文中均为化名)
(来源:广州日报综合上海法治报、新闻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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